装修质价不符不是新鲜事,近两个月来,南国早报收到的投诉多达数十起,业主的质疑声此起彼伏。对此,监管部门有何良策?有什么方法可以根治这个问题?8月1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致函南宁市住建局。8月30日,该局给出书面回应。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南宁市住建局给业主的答复中明确表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印发的《南宁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属于指导性文件,业主的装修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那么,监管部门发布分级指南的目的是什么?在行政监管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住建局回复:2017年5月25日,原市住房局、原市国土局、原市工商局、原市城乡建委、原市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原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牵头制订并于2017年6月2日出台了分级指南。作为推荐性标准,列明了相应等级的全装修房应该具备的条件,目的是指导购房者根据该文件,对照开发商所设立的样板间装修标准,做出理性选择。实际装修标准及交付给业主的装修内容,按照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或装修协议约定执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和精装修合同应认真审核。
编辑 | 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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