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民警在金花茶大道与田口街十字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迷你”二轮摩托车。
当天上午11时30分,执勤民警正在该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很强烈的排气管响声,民警仔细一看,发现是一名男子骑着一辆无牌“迷你”二轮摩托行驶在辅道内,车辆车身较小,看起来就像一辆玩具车。
执勤民警前往将该男子拦下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这辆“迷你”摩托车只有60厘米高,长约1米,油箱、油门、刹车,类似摩托车的所有结构一应俱全,使用汽油为动力。
▲民警查获的“迷你”摩托车。沈铭秋摄
经了解,该男子是在朋友车行看见这款“迷你”摩托车,感觉十分新奇,就花了600元买回来做代步车,没想到刚骑车上路就被民警拦下。目前,因男子未能提供该车合法手续,民警对该特殊“迷你”小摩托进行查扣。
辅警在大院内对“迷你”摩托进行“试驾”↓↓↓↓↓↓↓
民警介绍,驾驶“迷你”摩托车上路行驶,执勤民警也是第一次碰到。拉回交警大队后,辅警在大院内对“迷你”摩托进行了“试驾”,发现这种车由于车辆尺寸短小,明显不符合成年驾驶人的身体比例,时速大概有30—40公里每小时,不易操作控制,驾驶时容易失去平衡,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驾驶“迷你”摩托上路,路面上其他车辆驾驶员可能注意不到这么矮小的交通工具,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这种车辆使用汽油为动力,具有一定速度和危险性,不能上路行驶,更不能给未成年小孩当玩具车驾驶。
▲“迷你”摩托车与正常摩托车对比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这类“迷你”摩托车属于组装起来的,没有发动机号、车架号,目前不符合登记牌照的条件,因此不能上路。
目前, 交警对此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处理。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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