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拾荒者在南宁市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室内睡觉,被银行保安驱赶后纵火烧了银行ATM机。10月9日,嫌疑人邱某广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7月14日晚9时许,拾荒者邱某广在南宁市兴宁区北宁街的一家银行ATM取款室内睡觉。
银行保安发现后,便将邱某广叫醒让他离开。邱某广买了一瓶米酒喝,酒后萌生放火烧银行的念头,于是,便返回该银行ATM机室内,点燃衣物和塑料袋等杂物放在银行的ATM机上烧。保安发现后随即灭火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邱某广抓获。
经相关部门鉴定,被烧ATM机的客户操作面板等多处已损坏,修复费用为1万余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邱某广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编辑丨陈程 实习生 李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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