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申请强制执行,不到半个月就领到补偿款,真是太感谢法院的同志们了。”近日,申请人黄某在领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其执行回来的5万元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这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廖某原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协议约定将位于富阳镇城东商品房一套归廖某所有,廖某出售房屋后补偿5万元给黄某。但离婚后两年多时间,廖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出售房屋,更无法将补偿款支付给黄某。无奈之下,黄某只好将廖某起诉至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以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为由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黄某不服该判决上诉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对黄某与廖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位于富阳镇城东的房屋一套归廖某所有,该房屋所欠贷款由廖某负担,廖某需补偿黄某5万元。
该补偿款廖某于2019年起至2023年止,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1万元至黄某的银行账户。若在此期间廖某出售该房产的,廖某需在办理该房产出售过户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向黄某付清剩余补偿款。
▲图为依法对被执行司法拘留。2019年3月12日,廖某将房屋出售,但一直未支付补偿款给黄某,9月26日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为申请人领取执行款项。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将黄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在了解到廖某以34万余元的价格将房产出售,廖某仍以无钱拒不支付补偿款,于9月29日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被司法拘留期间,廖某的父亲及姐姐于10月8日将5万元补偿款送到法院,代廖某履行了义务,廖某这才得以恢复自由。
编辑 | 陈程 实习生 柒雷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