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隆林各族自治县一男子两次醉驾获刑仍不悔改,在喝“隔夜酒”未彻底清醒的情况下,10月15日早上无证驾车上路又被交警抓获。日前,因酒驾和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他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网络配图
10月15日,隆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州镇泥浪路段开展车辆查控时,看到一辆小轿车远远就停下,当即前往核查,发现驾驶员行为举止异常且有些面熟。民警询问驾驶员身份信息,驾驶员说忘记带了。
交警对驾驶员林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调查得知,林某系隆林平班镇共和村人,其2017年曾在广东省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刑并吊销驾驶证,2019年3月4日因醉酒驾驶在隆林县城被隆林警方查获,被判处缓刑6个月。此次已经是其第三次“栽”在酒驾上。
据林某供述,10月14日晚,他在家喝酒吃饭后,已经睡了一个晚上,15日早上,起床后认为自己已经酒醒了,虽然驾驶证已被吊销,但驾驶技术没有问题,于是就开车上路,没想到又被抓。
林某两次醉驾被判刑并吊销驾驶证后,再次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隆林警方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2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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