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本该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却早早辍学跟随父母出海打鱼。11月4日,一起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开庭审理。侨港镇政府作为原告,将拒送孩子上学的一对夫妇告上了法庭。
▲图为庭审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彭庆摄
孩子辍学,家长成了被告
11月4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银海区侨港镇侨安小区广场上。
庭审现场,侨港镇镇长郑道富坐上了原告席,而李某德和周某英两名家长作为被告坐上了被告席。
原告侨港镇政府诉称,李某德、周某英夫妇常年以捕鱼为生,夫妻俩12岁的儿子李某生原本就读于北海市华侨小学,但在今年春季学期开学时,李某生辍学了,之后跟随父母出海打鱼。李某德和周某英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并未意识到不送适龄儿童上学属于违法行为。
得知这一情况后,侨港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多次前往李某生家中交流,反复做他父母的思想工作,但始终未能改变夫妻俩的想法。
今年9月30日,侨港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将李某德和周某英诉至法院。
以案释法,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
这起案件也是北海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随着消息传开,当天的庭审吸引了1000余名市民到场旁听。
据悉,法院立案后,到被告家中走访调查,认为李某德和周某英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反而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李某德和周某英听不懂普通话,庭审当天,主办法官分别用普通话、白话给被告及旁听市民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被告,家长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德和周某英作为父母,不履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属于侵犯李某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遂支持原告诉请,并当庭宣判:李某德和周某英在判决生效起5日内将儿子李某生送返学校,完成义务教育。
主审法官表示,此次官告民案件更多是起到示范和威慑作用,让旁听市民和更多的家长明白,“不让适龄孩子上学是违法的”。
控辍保学,仍需各方努力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作为全国渔业重镇,北海侨港镇的众多渔民常年漂泊在海上,由此引发的适龄儿童辍学现象并不少见。
据郑道富介绍,今年6月,侨港镇通过普查得知,当地共有40多名适龄的孩子没有入学。“究其原因,现实条件是一方面,长期形成的观念也是重要因素。”郑道富告诉南国早报记者,很多渔民觉得读书“没有用”,还不如带孩子出去打鱼。
北海益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期关注侨港镇适龄小孩辍学现象,据该中心社工黄庭钰透露,经过持续近一年的跟进调查,他们发现除观念影响外,部分渔民在岸上没有固定住所,也给小孩上学造成障碍。此外,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交技巧,少数渔民的孩子难以融入校园环境,有的还产生了厌学心理。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6月以来,侨港镇政府联合当地公安、民政以及渔政等部门,组成多个工作组,对上述未入学的40多名孩子进行“一对一”跟踪。截至目前,已有30名孩子先后重返校园。
黄庭钰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近半年来,通过进行心理疏导,提升社交技巧,开设专门的课业辅导,部分辍学小孩的心理已经发生转变,愿意重回学校。“此外,我们还向相关部门申请一些特殊政策,并联合各界社会力量进行资助,帮助有需要的孩子入学。”黄庭钰说。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侨港镇还将采取恢复水上学校,成立“侨之家”课外辅导、心理辅导、民政救助等措施,对有困难的渔民子女进行相应的帮扶和救助,力争在教育扶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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