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横县就宣判了一起传播性病案,被告人李某犯传播性病罪,还提供卖淫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让人觉得不寒而栗的是,这个李某竟是个患有艾滋病的六旬妇女......
事件回顾
被告人李某早在2015年就得知自己感染艾滋病,2019年5月29日11时许,李某在横县某出租屋内以30元向钟某提供卖淫服务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2019年5月31日,某疾控中心证明李某为艾滋病病人,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横县法院以传播性病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明知自己已染病还要去卖淫,这不是存心想害别人吗!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会不会太轻了点,还是洁身自好为好啊!
编辑丨刘冬妮 实习生 骆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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