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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完成业绩被罚仅穿内裤站街头,南宁一公司:涉事组长被降职处理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在城市主干道上,有一排赤裸上身、只穿着内裤的男子站在寒风中,有人在旁边训话;有人拿着棍子打屁股……12月6日,有市民发来好几段视频,称这是南宁市一家公司对完不成任务的员工进行“花样”体罚。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就此进行了多方采访。

市民反映:南宁一公司的员工被罚站路边

4日晚10时许,在南宁市民族大道永凯大厦楼下,有多名上身裸露、只穿一条内裤的男子站成一排,旁边还有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拿着一根棍子正在训话。

▲员工们站成一排,上身赤裸、仅穿着内裤站在街头听训。视频截图

路过市民李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当时,南宁气温十几摄氏度,这些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被罚站了好长一段时间,一度引来路人围观。他听说这些人是南宁市黔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秀区分部的员工,由于完不成绩效任务被体罚。

▲员工还被打屁股。视频截图

在采访中,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还看到了上述公司员工被处罚的其他视频。一段视频显示,有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拿着一根白色棍子,接连击打一名员工的屁股。

▲涉事主管曾用PC管处罚员工。视频截图

员工感受:“感觉遭受了莫大耻辱”

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辗转联系上该公司员工小强(化名)。

“当晚,被罚只穿内裤站在路边的人里有我。”据小强介绍,他刚入职不久,跟他一起进公司的有五六十名员工。4日晚10时许,由于完不成绩效任务,他和好几名男员工被体罚了。公司主管让他们当众脱掉衣服,只留一条内裤,在永凯大厦楼下的路边站了半个小时,供人围观。他感觉遭受了莫大耻辱。当晚,他因为着凉,回去后就感冒了。

同时,据小强介绍,他本来应聘的职位是服务员,每月底薪3000元。他进公司后,却被转去做人事工作,专门负责招人,每月招到5个人才算完成任务。这段时间,哪天没有业绩,他们就会被组长或主管体罚。有时,他们会被用棍子打屁股,有时被罚做俯卧撑,有时被罚趴在地上打滚。参与体罚的有组长黄某和主管等人。

公司回应:涉事组长被降职处理

6日下午2时10分,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南宁市黔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秀区分部了解情况。

据该公司后勤主管张先生介绍,今年7月,该公司青秀区分部刚搬至这里,他们准备在大厦一楼开一家酒吧,目前尚在筹备阶段。这段时间,分部先招了五六十名员工,由于还需要招聘服务员、保安和保洁员等岗位人员,因此,先招进来的员工就暂时负责招聘工作,每招进一个人有提成。张先生同时表示,他曾见过公司罚员工做俯卧撑。

随后,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找到涉事的组长黄某。黄某承认,视频里拿着棍子打员工屁股的是他本人。

“不过,我只是做形式上的体罚而已。”黄某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强调,他用棍子只是轻轻地打下去,而且事先也是征得组员同意的。

针对那段员工只穿内裤站在路边的视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向该公司青秀区分部销售主管陈先生求证此事。陈先生称,视频虽然有些模糊,但那些人应该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他因为生病,从12月2日起并没有正常到公司上班。对体罚这件事,待他回公司后再进一步调查核实。

陈先生称,最近公司招聘的任务比较重,不排除有人可能会私下体罚员工。公司绝对不允许出现体罚,如果发现有人私下采取体罚行为,他们会劝退或辞退。

同时,陈先生坦言,该公司对员工的“小小体罚”会存在,比如,做俯卧撑或上下蹲等。

12月6日晚10时30分,该公司给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发来一份调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称,12月4日晚,员工业绩未能如期完成,组长黄某、袁某对员工行为上过激(脱衣服、PC管轻打屁股)的处罚,经公司调查属实。这两名组长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事发后,两名组长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书面检讨。公司决定对这两名组长降职处理,如屡教不改,将劝退处理。

律师说法:被体罚的员工可要求赔偿

据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韦才识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韦才识表示,被体罚的员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委去投诉,追究单位的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跟单位协商,或是经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可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提起仲裁。此外,如体罚构成对劳动者的人格侮辱,劳动者还可以侵犯劳动者人格权为由,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精神损失。

相关链接

盘点那些奇葩“企业文化”

奇葩1:喝马桶水

2017年8月,四川某摄影店请培训师给员工进行培训,几名员工未完成任务被罚喝马桶水。事后,一名被罚的女员工表示“一想到那个事情就恶心”。喝厕所水不是这家影楼独有的文化。2015年3月,江苏常州大喜来食品有限公司的新员工在入职培训阶段,被要求洗厕所,洗干净的标准就是敢于喝下洗厕所的水,不喝就滚蛋。

奇葩2:跪地磕头

2015年9月9日,在沈阳铁西区建设大路与爱工街路口广场,“鼎汇丰重庆老火锅”的几十名员工排队跪地磕头,高呼:“感谢老总,给我工作!”火锅店负责人说他们每天都这样。

无独有偶。2012年,哈尔滨麻雀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一个体育馆开大会。员工一边磕头,一边大声喊:“感谢麻雀,让我吃饭”等口号。公司负责人称,跪拜是他们的企业文化,用“拜”的形式来表达对企业的爱。

奇葩3:狠扇耳光

2009年11月1日,在西安钟少白发型连锁店总部,老板当着各店经理的面,跪下来,左右开弓打自己二十个耳光,每十个耳光代表一家没完成业绩的店。(南国早报客户端综合)

快评:自主用工有边界,奇葩体罚当休矣

奇葩体罚又来了!这次是南宁一公司员工被仅穿内裤站在冷风中受训,原因是没有完成绩效任务。这跟之前出现的“员工未完成绩效被罚喝马桶水”奇葩体罚,有异曲同工之处。

类似的奇葩体罚不时见诸报端,还往往被冠上“企业文化”之称。很显然,这是对文化的侮辱与亵渎,而这样的行为,则彰显了企业自身的“有奇葩,没文化”。

“花样”体罚够刺激,很能吸引人眼球,也许能带来一定的流量,但都是负能量。而且这样的奇葩体罚,已涉嫌侵犯员工的身体健康权,并辱及员工的人格尊严。有思想有见地的员工要有理有据地捍卫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不应让自己被当成猴耍。

虽说惩罚员工者不一定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但这并不能撇清公司的责任。既然员工受罚与公司绩效有关,实施惩罚的人员也是该公司人员,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难逃管理失察乃至放任纵容的侵权责任。

提高员工的工作业绩,应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来实现,而不能采取这种体罚式、侮辱式方式。用人单位的任何管理行为,更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充分尊重员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花样体罚,奇葩规定,既不人道也不人性,有损员工尊严和人格,有伤社会公序良俗,须被及时叫停,甚至应被追究责任。(程浩楠)

编辑丨赖武慧 实习生 骆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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