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物业及时发现有人来挖树,这里的绿化树就要少两棵了!”12月10日中午,南宁市金源橙郡小区业主覃女士说。原来 ,就在前一天,有两名男子将金源橙郡小区外围的两棵绿化树挖掉 ,被物业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及时制止。
▲被挖出来的树。
12月9日上午9时许,有两名貌似施工人员的男子拿着铲子,将种在小区外围的两棵绿化树挖了出来。“这些绿化树是开发商交付给物业时就已种好的,怎么会有人还来移植呢?”金源橙郡物业工作人员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后,立即向物业的邓经理反映。邓经理前去询问,两名男子却称,他们是之前负责种树的施工方,因为别的项目正在做绿化验收,还差2棵树才能验收合格,于是赶紧来“借”树。
邓经理立即制止,并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腰塘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对两名挖树的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男子当即将挖出来的树重新种下,并培好了土。
▲挖树男子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
腰塘派出所胡警官表示:绿化树是小区配套绿化的一部分,自开发商移交给物业管理后,绿化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当有他人要动绿化树主意,未向物业、园林管理部门报批就随意移植、损坏绿化树,属于损坏公私财物。盗窃或损坏无论是私人财物还是公共财物,都涉嫌违法,公安机关有义务予以制止或处罚。业主看到此类行为时,可以积极地向物业公司、派出所反映。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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