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钦州市浦北县梁某师在居家隔离期间,离开家里到公共场所活动,带来疫情防控风险。1月3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师行政处罚决定,在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将对他行政拘留。
据悉,梁某师,男,浦北籍人士,1月21日从武汉乘航班回南宁后,因同一航班中的乘客有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按疫情防控要求同一航班的所有乘客均需要进行医学观察。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他被列为密切接触者,需进行医学观察。居家隔离观察期间,梁某师不配合隔离工作,并于1月28日晚擅自离开浦北到钦州。经做工作,1月30日晚上8时30分,梁某师已回到浦北县接受健康监测,结果为阴性。
鉴于特殊情况,梁某师将继续在浦北县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在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梁某师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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