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女子张某莉因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于1月29日被安排到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当天下午4时许,张某莉强行离开医院,直至1月30日凌晨1时才被医疗人员接回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她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4日,张某莉被警方立案侦查。
▲ 张某莉(右)被带回医院隔离治疗。警方供图
警方介绍,张某莉明知自己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员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于2月4日对其立案侦查,目前张某莉在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收治。
编辑丨黄灼 校对丨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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