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广西出台政策,明确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执行零收费,同时相关产品免收检验检测费用。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自治区药监局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费的优惠政策。
按照优惠政策,对广西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防护)眼罩、体温计(仪)等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以及生产相关防疫药品补充申请注册、再注册的,注册费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
注册费零收费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1月1日至今已收取的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费,一律予以退还。
另外,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要求,广西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防护类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执行免收政策。所有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检验工作,包括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所需的检验,国内上市后应急用医疗的监督抽验,采购、捐赠等医用物资的质量保障检验,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的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检验,均免收检验费用,截止日期视疫情形势另定。
编辑 | 丁铭
校对 | 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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