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3亿元,南宁市武鸣区、全州县、合浦县等18个市、县(区)获得奖励资金。
据介绍,我区此次获得的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为2.3亿元,比上年增长21%。该笔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粮大县改进粮食流通工作,促进优质粮食供给,更好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是由中央财政根据近年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等情况,筛选入围获奖县,按因素法分配至各县。
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在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的基础上,主要用于支持粮油仓储设施修缮、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扶持粮油加工企业和粮油产业发展等。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赵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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