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个别群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甚至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害一线防控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此,全区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截至2月18日下午4时,全区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15件26人,法院已判决4件4人。
经过防疫检查点拒不配合,跟民警发生冲突
2月10日,柳州籍男子李某华驾驶车辆欲通过柳州市融水县安陲乡大塅屯路口防疫检查点前往香粉乡,现场民警在劝离无效后,按疫情防控期间非融水籍人员进入融水辖区的工作规定,要求李某华出示身份证件进行信息登记,但李某华拒不配合工作,并与民警发生冲突。
民警徒手将李某华控制后,李某华挣扎反抗,且实施辱骂等行为。
2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李某华进行立案侦查。同日,融水苗族自治县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
外出被劝阻,暴力反抗致民警受伤
2月11日,陈某英途经北海市合浦县党江镇螺江桥头防控检查点时,在接受工作人员询问外出原因时,答称“外出吃酒席”。工作人员按规定对陈某英进行劝阻,并禁止其通过,陈某英不听劝阻,并强行冲撞防控检查点,还将路过该检查点的一名群众电动车上所搭的电视机撞坏。
工作人员及群众报警后,合浦县公安局党江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在民警表明身份并依法传唤陈某英时,陈某英拒不配合传唤,采取用嘴撕咬、用手抓扯等方式致一名民警两侧手臂多处软组织挫伤、流血。最后,在民警与群众的配合下被控制,并被依法传唤到党江镇派出所调查。
日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合浦县检察院接报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
编辑丨唐爱春
校对丨雷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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