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区建筑行业将以县为单位,根据各地疫情实际和发展态势,划分为暂未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较轻的地区、疫情严重的地区等三类,对应采取有关措施,做好相关项目的复工复产。
当前我区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着复工时间紧、员工出行难、生产物资供应难、防护物资短缺、企业融资难、工程成本增加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科学统筹、分类有序推进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加强物资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等,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受疫情影响,南宁大部分房产施工处于停滞状态。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邹财麟摄
据了解,为进一步摸清全区开工复工项目底数,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印发了《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指南》,并组织对全区在建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月15日,在全区6176个房建市政项目中,除8个自治区后备应急医院建设项目和4个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外,只有6个市的11个重点项目恢复施工。此外,有51个项目申请复工,有68个项目计划于近期开工。
为了精准制订项目复工计划,分类有序实施复工,我区住建行业将以县为单位,根据各地疫情实际和发展态势,划分为暂未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较轻的地区、疫情严重的地区等三类,对应采取有关措施,做好相关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具体如下:
暂未发生疫情的地区,在严格做好防控的前提下,加快恢复本地住建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较轻的地区,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本地住建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严重的地区要以疫情防控为主,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其他项目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逐步复工复产。
记者获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即将出台广西住建行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包括明确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依法适用合同中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从工期、造价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补偿;按照公平原则及时处理复工履约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减免保证金、加快项目审批、减轻企业负担、延续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等方面,对建筑业企业予以支持。
编辑丨唐爱春
校对丨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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