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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防疫人员可减免公租房租金!广西住建“23条”新政干货满满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减免防疫一线人员公租房租金,鼓励房企开展“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2月2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获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日出台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干货满满。

措施共四大方面共23条,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阶段性调整公租房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老旧小区等多个领域。

开“绿色通道”,助力复工复产

《措施》明确,各地要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各地要加强指导服务,优先调配人员力量,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

同时,简化项目开(复)工要求和程序,分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一线防疫人员可减免公租房租金

据悉,自2020年1月起到疫情防控解除后两个月,全区各地将调整公租房阶段性政策,对逾期缴纳公租房租金的家庭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同时,支持各地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护、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公租房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可减免1至3个月租金。

领取租赁补贴的,可增发1至3个月租赁补贴;高风险地区可适当延长减免租金或增发补贴时间。

▲一线防疫人员可减免公租房房租。

继续加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适当的租金减免。

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将近期复工企业承租社会房源的职工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爱心企业职工和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保障对象,优先提供保障房、公租房。

具体实施细则,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鼓励“一对一”预约看房签约

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此次出台的《措施》明确,各地将加快商品房预售审批和房屋网签备案办理,最大程度地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房屋网签备案流程,压缩房屋网签备案办理时限。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规定复工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可开展“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

▲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的改造,备受各方关注。

《措施》提出,2019年获得中央补助的2.78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提前做好开(复)工台账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16.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各地要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和居民意愿调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改造。

据悉,今年内,广西还将完成657台加装电梯项目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  老旧小区改造备受各方关注。

开启大会战,疏通城市“血管”

地下管网建设方面,广西将开展三年大会战,大力实施供排水、市政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城镇地下管网项目建设。如:加强城市管网空白区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满足城市排水防涝要求等。

自治区住建厅还要求,各地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做好消毒和卫生防疫,确保出水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同时,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监管,严禁医疗废弃物等垃圾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防止 因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污染。

编辑丨黄灼

编辑丨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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