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卫生院副院长钟进杏在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职,猝死在卫生院宿舍。2月29日,八步区人社部门认定钟进杏为工伤,一次性发放工亡补助金78.502万元、丧葬补助金3.464万元,3月1日已拨付到位。
据悉,2月29日,经灵峰镇卫生院申请,八步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条例及通知,认定钟进杏作为医护人员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过度劳累致心肌梗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编辑丨贺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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