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曾两次报道的南宁市青秀区外滩新城小区“天价”停车费又起风波:3月4日,该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物业公司下发通知,将负二层地下停车场66个车位划给住宅业主使用,而该小区住宅业主一共有600多户,业主们认为很不合理。
▲物业公司下发的通知。本文图片均为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摄
业主张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3月3日,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的一份通知提到,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将该小区负二层地下停车场暂时划分为住宅业主车辆停放区和商业及外来车辆停放区,住宅业主车辆停放区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商业及外来车辆停放区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24个小时最高限价为120元。但让业主郁闷的是,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227个车位中,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只划了66个停车位给住宅业主使用。
▲物业公司贴出的商业及外来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告示。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该通知提醒住宅业主,3月10日前将车辆移至住宅业主车辆停放区停放,逾期将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同时,物业公司也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张贴了新的商业及外来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告示。
“我们一共有600多户业主,只划了66个车位,显然是不合理的。”在采访中,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又在“搞名堂”。
据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来划分停车位的,并没有什么不合理。
▲住宅业主车辆停放区指示牌。
4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稽查局相关人员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外滩新城小区地下二层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桂源房产公司。桂源公司1月14日通知小区业主,可以购买负二层产权车位,这样就无需交纳高额停车费。该局介入调查后认为,该小区停车位完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符合南宁市相关政策规定,应该进行区分管理。但因车库产权属桂源公司所有,该局无权要求产权方将停车位全部以按次或按月收费形式提供给住宅业主使用。目前,开发商将部分产权车位以政府指导价标准开放给业主使用,部分以买卖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的做法,并不违反南宁市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编辑丨马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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