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一男子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车上还贴着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被广西高速公路交警七大队民警查获,并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涉事车辆被民警截停。交警供图
当晚10时,该大队民警在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大寺收费站附近巡逻时,通过系统发现一辆可疑车辆往钦州方向行驶。随后,民警在钦州西服务区附近将该车辆截停。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显示车牌为“桂A5×××1”,与该车车牌“桂A3×××6”不符。经查询,该车在2018年6月达到强制报废期,驾驶员卢某便粘贴了另一辆车的检验合格标志,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依法对卢某使用其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当事车辆被暂扣。
编辑 |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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