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凌晨1时58分,在玉林北流市城区VV酒吧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黄某水、梁某亮被4名男青年殴打,黄某水于当日凌晨3时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梁某亮受伤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当日22时30分,专案组民警在南宁市某酒店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杰(男,北流市民乐镇人)、陈某铭(男,北流市石窝镇人)。
经查,10月2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何某杰、李某溪、陈某铭、甘某进等十多人在VV酒吧喝酒,和受害者黄某水、梁某亮等十多人是隔离台。在喝酒时,何某杰因为梁某亮和他的女朋友搭讪而心生怨恨。
凌晨1时50分许,受害者黄某水、梁某亮等四人离开大厅吧台,坐在大厅门外的小台,犯罪嫌疑人何某杰、李某溪、甘某进、陈某铭等人尾随出来,经商量后对梁某亮进行殴打,受害者黄某水出来阻止也被殴打。
事件造成黄某水于当日凌晨3时左右因抢救无效死亡;梁某亮受伤住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民警远赴南宁抓获犯罪嫌疑人。
10月28日16时30分,犯罪嫌疑人李某溪(男,北流市民乐镇人)到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
10月29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甘某进到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首。
目前,北流市公安局已对VV酒吧进行停业整顿,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丨玉林晚报
值班总编丨邓志勇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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