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有新招员工、转岗员工的企业,有望获得一笔补贴。3月31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的企业组织新进员工或转岗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按500元/人/月的标准获得补贴。补贴计发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培训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开班上课、学徒制培训以及“以工代训”等。“以工代训”,主要是指用实际工作来代替培训的形式,让受训人员一边上班一边学习职业技能。
南宁市人社局与南宁市财政局于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对“以工代训”补贴的相关事项予以明确。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就能申报获得这一补贴。
▲图为2019年南宁春季高效毕业生双选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摄
其中,属于新进员工的,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实际参保的月份计发补贴。例如,小张3月8日到A公司工作,5月5日离职。3月、4月,A公司依法为小张参加社会保险,则A公司可向人社部门申领小张3-4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500元/月×2个月=1000元。
属于转岗员工的,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转岗当月起的参保月份计发。例如,3月15日,B劳务派遣公司新录用小李,4月5日被派到C公司工作,7月10日派遣结束。3月~6月,B公司依法为小李参加社会保险,则C公司可向人社部门申领小李4-6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共计500元/月×3个月=1500元。
2020年2月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全力服务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其中就包括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并给予补贴。区内各设区市纷纷出台通知落实该政策。
申领“以工代训”补贴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员工属于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入职或转岗。
(三)企业为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四)每月支付员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企业组织员工通过在岗实践提升技能开展“以工代训”。
编辑丨贺建东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