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公布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件。执法人员在两家非法营业点内,发现了近200多罐瓶装液化石油气。目前,执法人员已经将这两家非法营业点进行查处,并转运这些瓶装液化石油气。
▲执法人员对涉嫌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辆进行检查。
3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在南宁市坛洛镇某居民楼下,发现有人员正从车上往房内搬运液化石油气瓶,疑似非法运气。执法人员马上对车辆进行控制。
经查,该车上共有5瓶液化石油气。其中,4瓶为12公斤,1瓶为4.5公斤。该车辆未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驾驶员也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据车辆驾驶员交代,这些瓶装液化石油气平时销售给附近居民。
▲涉案人员住所内存放着大量瓶装液化石油气。 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涉案人员将液化石油气运回后,就直接堆放在其开设的两个营业点内。这两个非法营业点既没有经营资质,也没有安全提示标识,更没有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极大。
完成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非法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暂扣。同时,当场取缔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窝点,并对查获的液化石油气进行安全转移。
编辑丨梁贵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