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对公账户,却被不少人当成“生财”的工具进行买卖,借此牟利。记者4月1日获悉,3月16日至31日,北海警方先后在北海、南宁、重庆等地集中收网,抓获涉嫌买卖企业对公账户的犯罪嫌疑人49人,打掉专门组织开立、贩卖银行账户犯罪团伙2个,洗钱窝点1个。
▲警方抓获相关嫌疑人。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供图
对公账户用于电信诈骗
所谓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据北海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以来,当地警方在工作中注意到,有一大批在北海市各银行网点开立的个人银行卡及企业对公账户,在异地被用于电信诈骗。
侦查人员在北海银保监分局协助下,发现这批涉案账户的开户人和实际持有人并非同一人,极有可能是开户人将银行账户售卖给他人使用。
经进一步咨询市场监管部门,侦查人员了解到,北海市为鼓励经济发展,于近年来对开办中小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放宽开办企业、注册公司的准入条件,使注册公司变得较为便捷。其间,一些不法分子指使他人注册空壳公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随后将账户、银行卡、U盾、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材料一并收购,最后转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用于作案。
警方收网抓获49名嫌疑人
一名参与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北海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细致摸排,先后查明了50余名涉嫌买卖企业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况。
3月16日至31日,在北海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当地各分局和警种兵分多路,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先后在北海、南宁、重庆等地展开集中收网行动。
截至3月31日,警方共抓获涉嫌买卖企业对公账户的犯罪嫌疑人49人,打掉专门组织开立、贩卖银行账户犯罪团伙2个,洗钱窝点1个。查缴笔记本电脑7台、手机112台,手机卡126张,银行卡141张,对公账户13套(包含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对公账号、U盾、电话卡等材料)、印章10枚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据警方介绍,上述嫌疑人的行为,分别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以及诈骗罪。
目前,落网的49人均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黑灰产”呈公司化运营
这些对公账户是从哪里来的?花钱买对公账户的又是一些什么人?其目的何在?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条被层层加价的“黑灰产”链条中,不少犯罪团伙收购、贩卖对公账户均呈公司化运作。
▲嫌疑人向记者讲述作案经过。南国早报记者 彭庆摄
“先是通过网上发布或黄牛介绍的方式,招募开户人(即法定代表人)到公司,有专人负责以开户法人的名义,授权委托代办营业执照,由代办公司给每个开户人办理2至3套营业执照。”民警透露说,开办营业执照后,又有专人接送开户人到各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开户人开办一套对公账户能拿到1000元~1500元的好处费”。
之后,这些对公账户由专人负责整理和测试。中间商以每套5000元~8000元不等的价格与买家联系,再通过快递贩卖。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部分对公账户的价格已经卖到了1.3万元~1.5万元一套。
民警介绍,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对公账户之所以受不法分子“青睐”,是因为相比于个人账户,对公账户的欺骗性更强。此外,查询、冻结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等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难度较大。
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曾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通知首次将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的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该通知还称,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银行卡、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人民银行将及时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将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发布至银行和支付机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及时对买卖银行卡、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
北海警方提醒,随意买卖银行卡、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类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
编辑|王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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