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20年度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本级配套补助资金约3.19亿元,以加快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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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我区对各市、县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编国家任务,按0.3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在筹集公租房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方面,对2019年、2020年有关市、县获得国家批准的新筹集公租房项目计划数,按0.6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自2020年2月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始组织各市完成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填报工作,详细测算了2020 年年度资金需求,并配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绩效核验等工作,推进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断完善保障体系,持续增强保障能力,并积极组织各市报送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融资需求,为棚户区改造多渠道融资做好准备,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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