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该厅于近日下达了中央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53亿元。截至目前,广西财政已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3.11亿元,较上年增加4.97亿元,同比增长5.6%。
据介绍,该项资金根据中央和广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依据各地困难群众对象人数、财政困难程度、各地结余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这笔资金由广西各地统筹,用于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和孤儿生活保障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和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下一步,广西财政部门将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工作。
编辑|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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