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水厂取水口的水质安全,柳州市在市区部分河段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在保护区域内的水域,任何人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可近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部分柳州市民无视规定,在水厂取水口附近游泳、洗澡洗衣服。
14日上午,记者跟随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柳州市壶西大桥东侧桥底,看到岸上到处有丢弃的塑料袋、水瓶等垃圾。
河岸边则有拿着桶来洗衣服的、垂钓的,还有游泳的市民,岸边还放着香皂、洗面奶等物品。
而记者一路都能看到告示牌,提醒市民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所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有的市民配合离开,有的则表示不理解,其中一名游泳的市民甚至还朝记者和执法人员泼水、吐口水。
执法人员介绍,早在2009年,柳江河市区河段的四个水厂取水口附近,就已经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其中,城中和柳南两个水厂,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河面110米距离为保护区域;柳东和柳西两个水厂,取水口的上游1000米至下游300米,河面110米距离为保护区域。
在保护区域范围内,禁止游泳、钓鱼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柳州市水上执法支队一大队中队长朱柳军表示,洗衣服含有一定的磷粉,会对水质有一定的污染;而游泳爱好者完全可以选择到保护区对岸河面,远离水厂取水口的水域游泳。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负责管辖的金葫社区工作人员,清扫了岸边的垃圾。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