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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有人发传单称一对男女“通奸”,律师:构成诽谤和名誉侵权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这两天,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中北村村民们收到所谓的“特大新闻”传单,上面点名道姓骂一男一女“偷情通奸”。8月28日,记者先后采访传单上涉事三方的当事人,了解了事情经过。

8月28日,坛洛镇中北村一名村民向记者介绍,从8月27日开始,村民就陆续看到了传单,有的是塞进村民家,有的则是散发在路边。事发后,有村民打电话报警。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村民家门前发现的传单。

当天,记者看到标题为“特大新闻”的传单上写着,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中北村男子黄某某(有老婆小孩)在南宁高新区包养小三(谭某某),两人常在出租房偷情通奸,文中还出现了“狗男女”“人渣”等字眼。传单上还曝光了当事人的姓名和具体住址,并留一个所谓“小三”家人的电话号码。同时,还配一张一对男女搂腰前行的图片。

8月28日上午,记者加了传单上留下的一个微信号,询问传单是否为对方所发,但对方避而不答。记者问她是否是传单上黄某某的妻子,对方说她是谁并不重要。记者问她发这传单的目的是什么,对方回了一句:“原配骂小三,(骂)这狗男女不正常吗?”

当天下午2时30分,记者电话联系上黄某某。黄某某表示,他不知道是谁发的传单,正打算报警。但上面所写的内容不是事实,他虽然有家室,但可以有女性朋友,而且女方是单身,和自己认识多年,并不存在什么偷情行为,传单的内容属造谣。

随后,记者又打电话跟谭某联系,但电话一直处在通话状态。

南国法援麦鹰雄律师认为,从这张传单内容来看,缺乏两人通奸的直接证据,发布传单者的行为既构成诽谤,同时也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黄某某和谭某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传单发布者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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