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南宁市司法局召开《南宁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这次立法,拟明确新建的居民阳台要实行“雨污分流”,洗车、美容美发、餐饮等污水要先进行预处理才能排放。
近年来,南宁市大力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较大提升。截至目前,南宁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168万吨/日,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累计建设污水管网557公里,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明显。
▲图为专家论证会现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郭燕群/摄
尽管治水机制改革和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取得长足进展,但南宁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基础设施短板,如部分自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对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系统性管控不足、排放污水行为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亟待通过立法加强规范管理。
为应对强降雨导致的排水不畅、内涝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等机制,编制防内涝应急预案,对重点部位雨量和积水深度进行监测,并在汛期之前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当前,城镇居民将洗衣机置于阳台的情况十分普遍,洗涤衣物后排放的含磷污水通过阳台雨水管道直排水体,造成污染。今年年初,南宁市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市区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就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这次立法,拟明确新建工程要实行雨污分流,如楼顶公共屋面排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新建住宅的阳台、露天排水管道接入污水管网等,并明确对应的法律责任。
在餐饮、美容美发、洗车、汽车修理、加油站、屠宰场等经营点,开发商对污水排放的设计大多是直排接入南宁市排水管网,随之进入江河。这次立法,对从事前述经营项目及建设项目施工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拟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建设隔油池、毛发收集池、沉砂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在排入管网之前,要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并定期清疏。对违反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遏制违规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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