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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交房发现漏水,房开修了2年,可拒缴物业费并索赔吗?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刘女士问:

我于2016年买房,2017年底交房,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地产公司口头保证会尽快维修和处理,我就签了收房协议。但是房顶漏水维修持续两年才完成,严重影响使用。对此我是否可以拒缴纳物业费并提出索赔?这是否有相应的法律支持?

林剑律师解答:

房屋在交房前漏水,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及开发商未及时返修给你带来的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这是开发商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在物业公司所承担的服务范围之内,因此拒交物业服务费没有相关依据。

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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