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项资金每县多拨款5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策倾斜、事业单位招聘条件获进一步放宽……12月25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1月以来,该厅推出多项人社政策,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11月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赴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樟村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活动。自治区人社厅供图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就业可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今年上半年,自治区人社厅对8个当时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其中6个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每个县多划拨5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本年度开展30周年县庆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就业专项资金350万元;给予全区59个民族乡每个乡10万元的农民工创业就业补助资金。
此外,全区扶持建设的38个农民工创业园,其中有6个分别落户在三江、隆林、都安、环江、巴马、大化等少数民族自治县。每个园区均获得自治区500万元补助资金。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也实行事后结果备案制度。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此外,今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招募指标也重点向8个当时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倾斜。
为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宣传有关政策,自治区人社厅除采用宣传栏、板报、横幅、网站等传统媒介外,还创新宣传载体,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这不仅宣传了人社政策,也使广大干部职工对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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