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靖西市新靖镇玉逐村附近,百色边境管理支队旧州边境检查站查获一批穿山甲鳞片,3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三名男子被警方抓获。
20日晚9时许,民警在玉逐村某路段开展巡逻查缉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上有4个黑色塑料袋包装的可疑物品,当即对车内3名男子黄某、杨某中、杨某坤进行控制,并从塑料袋内查获约20公斤的疑似穿山甲鳞片。
该案随后被移交给森林公安部门,经鉴定,这批涉案物品确实为穿山甲鳞片,初步估计案值约20万元。
▲民警查获的穿山甲鳞片。
22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嫌疑人黄某供述,有个名叫“亮哥”的老板找到他,以1000元运费作为报酬,让他帮从边境运送一批货物到靖西。12月20日晚7时许,黄某租用杨某坤的车,约上杨某中,3人一同前往边境接货。
黄某称,“亮哥”未向其说明货物具体情况,他以为是从边境带名贵茶叶,接完货打开包裹,才知道是穿山甲鳞片。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检查,3人驾车从小路绕关避卡,准备前往靖西,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知多点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穿山甲都违法
穿山甲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杀害或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都将遭受法律惩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