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依法对笱某提起公诉。
2020年9月17日凌晨1时,笱某在一家KTV与朋友聚餐时喝酒,离开时拒绝朋友护送。他酒后驾小车行驶在桂林市七星区漓江桥时,发现有七星交警设卡检查,酒后驾驶的笱某心慌,只想逃避检查,于是在漓江桥上倒车逆行(点击回顾详情)。
正在执勤的七星交警多次叫笱某停车接受检查,笱某并未理会,将一名辅警撞倒后加速驶离。当他逃至龙隐桥施家园路口,慌乱中撞向路边隔离带后弃车逃逸。随后,笱某在施家园村被警察抓获。
经过酒精检测,笱某体内酒精含量88.24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笱某的行为造成一名辅警受伤、摩托车损坏、道路隔离带损坏的后果。
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受理后,对笱某以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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