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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有影响力新闻④ | 来宾顶岗护士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成立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新闻回顾:今年4月,来宾市武宣县男子刘某到县城一诊所看病后身亡(戳链接看此前报道→医生不在,护士顶岗)。事发后,刘某家属才得知为刘某看病的“医生”实为诊所护士覃某,且覃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刘某家属先后向武宣县卫健局和公安部门反映此事,要求对覃某非法行医一事进行处理。

当地卫健部门介入后,于7月9日对涉事诊所作出罚款48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覃某涉嫌非法行医的相关材料移交至武宣县公安局,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18日,武宣县公安局对此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涉事诊所。

记者追踪:事件经南国早报报道后,8月28日,武宣县公安局回应,该局派出由督察、法制、治安、城关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调查核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立案监督材料。武宣公安局称,该局将主动配合上级公安机关调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如存在应立案未立案问题,将立即纠正,严格依法办理,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在当地公安部门的介入下,再次委托桂林市正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鉴定,10月26日,该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刘某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死亡,其自身疾病的发展是死亡的最主要因素,医方存在急性胸痛患者在诊所停留时间达5个小时,未转院诊治,属于关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延误诊断与治疗,具有一定的过错,其过错在刘某死亡中的原因力轻微。建议其过错参与度为5-10%。

▲武宣县人民检察院的答复函。受访者供图

根据桂林市正华司法鉴定中心这份鉴定,武宣县公安局维持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对此,刘某女儿刘晴(化名)向武宣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11月9日,武宣县检察院答复称,依据桂林市正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覃某非法行医行为对刘某的死亡结果的过错参与度为5-10%,不属于直接、主要原因,因此不应当对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覃某非法行医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武宣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成立。

针对武宣县检察院的答复,刘晴不予认可,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中过错参与度大小不影响覃某非法行医的定罪,只是影响量刑,11月23日,她向来宾市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目前,来宾市检察院还未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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