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先生问:
我借钱给朋友,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写借条,转账备注有用途借款,我能直接到法院起诉他吗?
赵明堂律师解答:
从证据上说,稍有欠缺,但是去法院起诉立案应该足够。如果对方进行抗辩,你就还得向法院进行一些说明。对于借款合同纠纷来说,借条是最直接的证据,可以全面的记载借款方承认借款事实、愿意归还借款的意思表示,是借款方表达信用诚意的最自然方式,是借款方很重要的法律义务,如果借款人只是做出各种承诺,就是不愿意主动写借条,就应当判断出对方欠缺诚意,借款就要格外慎重了。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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