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文跃 文/图
3月14日,南宁市民莫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投诉称,她准备将家中一套单位房进行翻修,原本装修公司和材料已联系妥当,却在进行装修报备时被物管要求缴付1500元装修管理费,不缴费用就不能办理装修出入证。
小区物管回应称,收取装修管理费是多年来的惯例,具体金额可再协商,但费用要缴。
▲物管公司人员向莫女士解释收费依据。
闹心:拒缴管理费,装修无法顺利开工
15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莫女士居住的金象花园小区。她说,她父亲在此购买了一套单位房,分两个套间,一个套间套内面积70多平方米。今年初,她和父亲商量后决定将其中一间套间进行翻修,用做自己的婚房。
3月,莫女士选定好装修公司和装饰材料,来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询问装修报备事宜。“物管说要收2000元装修押金和1500元装修管理费,还拿出一份协议要我签。”她出示的《小区装修管理协议》显示,业主申请装修房屋涉及的收费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缴装修保证金2000元,该笔费用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可退还,若出现违规或装修期间损坏公物的,将从保证金中抵扣;另一笔费用则是装修管理费,每户收取1500元。
▲老的《小区物业管理手册》显示要求业主缴1000元。
莫女士不认可物管收取装修管理费用,原因有二:首先,小区物管未能说明此项费用的收费依据和标准;其次,物业工作人员此前提过,即便缴付装修管理费,装修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仍由业主承担。既然物管未提供额外的服务,收取装修管理费与保证金有重复收费嫌疑。
▲新《装修协议》要求业主缴1500元装修管理费。
“我们反对交,他就不给我们开装修施工许可证,我们的装修至今也没法开工,这几天去谈了几次也没结果。”莫女士称。
物管:收费有惯例,经协商可降低收费标准
就莫女士的疑问,记者找到金象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管陈先生拿出一本2012年制定的《小区物业管理手册》,称小区物管关于装修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来自里面的条文,其中“房屋装修”部分写到“住户必须在房屋交付两年内完成装修,超出两年后再装修,小区物管额外收取每户1000元的综合管理费”。因为这是201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他们决定将费用提至1500元。
陈先生称,装修保证金与综合管理费不重复,协议中也列出了具体的管理项目,“业主装修会增加我们的工作量,平时还要上门巡查,这些都会产生费用”。在收到莫女士的反馈后,他们公司专门开过会,也联系小区业委会进行商议,最终决定以1000元的惯例向莫女士收取费用。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华,他表示,通常情况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会包含装修管理服务,业主支付了物业费,就无需再另行支付装修管理费。不过,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要支付额外的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可与物管公司协商费用。若无约定,物管仍强行收取费用才能办理装修出入证,业主可到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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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