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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获帮扶,身后献大爱!梧州一老人离世,家人决定捐献遗体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3月22日,梧州市藤县72岁的老人陈柱锋突然离世。5年前,他家被列为精准脱贫帮扶对象,一直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照顾。在他患病瘫痪后,社会各级力量帮助他住进了养老院。为了回报社会,老人去世后,家人很快就作出决定:将老人遗体捐献出来,并将眼角膜移植给有需要的眼疾患者。

▲广西红十字会为陈柱锋老人颁发的捐献荣誉证书。广西红十字会供图

陈柱锋老人生前住在藤县同心镇,一直在家务农。他的妻子因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几名子女又都在上学,因此家里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全家的生活过得很窘迫。2016年,他家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的有关扶贫政策——不仅解决了日常的温饱问题,孩子也没有因贫困而辍学。

然而,2018年3月,陈柱锋突然脑出血,导致瘫痪。家里的顶梁柱病倒了,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这一次,一家人再次感受到了社会的善意:在当地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的帮助下,陈柱锋被安排住进了县城的养老院,每个月还有1000多元补助,家里几乎不用为此负担费用。

▲陈柱锋家贫困户帮扶手册。广西红十字会供图

令人欣慰的是,陈柱锋的儿女们在学习上都很争气。两个女儿相继考上大学后,不光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一个公益组织还承担起了她们的生活费用。2020年,大女儿从桂林理工大学大学毕业,在深圳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二女儿小夏(化名)则在黑龙江大学读大四,学的是汉语言文学,目前正在同心镇政府实习。

3月22日凌晨2时许,一通来自养老院的电话将睡梦中的小夏惊醒,“你爸爸不行了,快过来!”挂断电话,她急忙赶到养老院,见到了父亲的最后一面。

“在资助我们的公益组织的微信号上,我看到过器官捐献的信息,开始有了想法。”小夏说,父亲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经常教育子女要知恩图报,努力回馈社会,他们一直铭记于心。在父亲生前,两人曾谈起过器官捐献事宜,但没想到意外来得太突然,还没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老人就离世了,成为了他们心中的遗憾。不过,她了解到,除了器官之外,还能进行遗体捐献。

▲陈柱锋(右)生前与女儿小夏(化名)合影。广西红十字会供图

22日凌晨3时,在父亲离世50分钟后,小夏跟家人在商量后作出决定:捐献父亲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随后,她拨通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电话。梧州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与小夏取得联系,指导她完成了遗体及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当天下午3时,在家属的见证下,老人的遗体被广西医科大学接收,眼角膜被爱尔眼科医院接收,将移植给有需要的眼疾患者。

送走父亲后,小夏做出了另一个决定——完成自己的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不仅如此,她还动员姐姐和妹妹一起奉献大爱:“与其化为尘土,不如留来给医学事业做贡献。”

▲老人家属签署捐献同意书。广西红十字会供图

据广西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黄吉宁介绍,今年是广西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十周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累计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2564例,捐献器官5891个,器官捐献例数位居全国前列,拯救了5000多名患者的宝贵生命,使上千名患者重见光明。

广西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示大家,遗体与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有以下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世界)进行网络登记;二是到通过居住地的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书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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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