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
4月29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对韦荣坤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其因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8年10月,被告人韦荣坤在担任宜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办理梁某涉嫌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和枪支一案中,明知梁某有犯罪行为,仍指示案件主办人对梁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中断侦查,放任不管,致使梁某脱离司法机关侦控,至今仍未归案。
2008年11月,在办理潘某、韦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中,韦荣坤明知涉案人员有犯罪行为,仍指示案件主办人不采取强制措施,中断侦查,致使涉案人员不受追诉。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韦荣坤在担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三合帮”成员毛某、谢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一案中,接受他人说情,指示案件主办人对涉案人员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
被告人韦荣坤身为司法工作人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危害后果,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韦荣坤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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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