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问:
五一期间,公司要求员工加班,我在加班外出洽谈业务时不慎摔伤骨折,申报工伤单位却不同意。我算工伤吗?
林剑律师解答: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般的工伤认定要满足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这三个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应包括领导临时指派从事工作的场所和时间。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同时也规定了不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即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自杀的。
5月17日(周一) 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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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