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唐晓燕
近日,在北京读大学的李何(化名)收到一份从2000多公里外的桂林市送来的4万元司法救助金,这是因交通事故不幸截瘫的李何第5次收到司法救助金。至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桂林中院法官在北京为李何送去司法救助金。桂林中院供图
2003年,一场从天而降的车祸改变了李何的生活。当年9岁的她和母亲搭乘客车回家途中,因客车司机超车不当,导致车辆侧翻,李何在车祸中受伤严重,颈髓损伤导致截瘫,构成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被认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案件经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客车司机负全责,赔偿李荷105余万元。截至2021年3月,执行到位金额13万多元。
发生车祸后的李何即使双腿伤残行动不便,仍勤奋念书,现在是北京市某重点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由于父母离异多年,李何的日常生活全靠母亲一人照顾。今年2月,不幸再次降临在李何的身上,她母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李何的生活失去了依靠。
桂林中院受理李何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经过立案审查,决定联合恭城瑶族自治县法院分别给予其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金。考虑到李何远在北京读书,行动不便且无人照顾,桂林中院决定由到北京出差的法官为她送去4万元司法救助金,一定程度上缓解李荷的生活压力。“非常感谢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更好地回报社会!”李何收到司法救助金后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桂林中院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对基层法院单一救助力度不足以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通过司法联合加大救助力度。同时,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外部联动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实现有效衔接,推进桂林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发展。
据悉,2020年,桂林市两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超852万元。其中,桂林中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6万元。2021年至今,桂林中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超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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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