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世杰 实习生 韦苏涵 黄丽满
高女士问:2019年2月15日我进入某保洁公司工作,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3500元。2020年2月16日劳动关系终止时,保洁公司还拖欠我三个月工资。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保洁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请问是否受时间限制?
麦鹰雄律师解答:自2020年2月17日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即从2020年2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7日止,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该保洁公司向你支付拖欠的三个月工资。但现在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已经超过一年时效。
7月27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 李江华律师 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
联系电话:137078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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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