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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可申请学费补偿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晓梅

根据南宁市相关文件,2021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启动,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根据补偿标准,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根据文件,2018年以后(含2018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符合办理条件。其中,毕业高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不限学科(专业);毕业高校不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所学学科(专业)必须是“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需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的可申请学费补偿。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应缴学费金额(不含杂费、住宿费)分学年确定,每学年本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应缴学费金额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该标准规定的最高金额补偿。 

今年“双一流”学费补偿受理工作有两个新变化:一是申报方式从线下申报调整为线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南宁“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含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 APP、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人须注意在提交后提醒所在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二是申报时间调整为在南宁市单位就业当年并依法缴纳社保的,可提出申请,无需待工作时间满一年后申请。

相关学费补偿申报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育服务-便民指引”栏目点击进入《申请“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指引》中查阅下载。咨询电话:0771-2618970(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0771-5381316(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