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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在北海市银海区滨海湿地公园内,男子谭某用高压水枪捕沙虫时被执法人员抓获,现场缴获50余公斤沙虫(本报3月24日A10版曾作报道)。5月18日,经银海区法院审理,谭某获刑两年六个月。听到判决后,谭某的家属当场晕厥。
3月22日上午10时许,谭某驾驶一辆无牌号摩托车,携带高压水枪等工具去到银滩镇国家湿地公园金海湾景区大门往南约300米的滩涂上,用高压水枪冲开泥沙捕捞沙虫。当日下午4时,谭某被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当场抓获,作案的高压水枪及捕捞的50.75公斤沙虫被一并收缴。
经认定,谭某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沙虫的方法属于禁用的捕捞方法,其捕捞的范围属于北海市沿海浅海滩涂禁渔区。
5月18日,该案在银滩镇下村村委会门口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听到宣判结果后,谭某的一名家属当场晕厥,经现场医务人员及时处理,已无大碍。
此外,在庭审现场,法官还向旁听的村民发放法律宣传手册,针对群众关注的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普法宣传。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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