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购大促临近,11月7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商务厅联合举办座谈会,给广西电商打“预防针”,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在电商发展的同时,各类消费纠纷也不时出现。据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调研员叶桂明介绍,今年以来截至10月15日,全区工商系统12315机构受理互联网购物投诉1528件,已处理15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07万元。在消费者的投诉中,主要涉及通讯产品、服装鞋帽质量、车辆出租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问题。
叶桂明表示,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发现,网络电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亟待提高。部分网络销售商品的质量让消费者心有余悸。消费者对网络电商的服务态度满意度不高,商家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商品在邮寄过程中损坏的赔偿问题也常常扯皮。另外,处理消费纠纷过程中,各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配合不够紧密。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毛任建表示,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来临之际举办座谈会,是希望广西本土电商以规范促发展,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工商部门也将依法监督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截至10月30日,工商部门共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126件,罚没款约96万元。这些商家踩到的“雷区”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内容。自治区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骆佳生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广西电商约37万家,环比增长12.7%。尽管大多数电商是在淘宝、京东等国内主要平台上,但工商部门仍可以对电商主体、客体、购销行为进行抽查或定向监测监控,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在线固定电子数据证据。“双十一”期间,将做到全天候侦测“刷单”“销售违禁品”“违法广告”“价格异常”等违法线索。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要选择正规网站购买商品,注意选购商品价格是否明降暗升,不要被图片、宣传等蒙蔽。此外,购买商品时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消费后索取、保存购物凭证,对聊天内容注意截图,以便作为维权依据。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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