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南宁的陈先生反映,他的奔驰车发生车祸后,南宁恒信之星奔驰4S店(以下简称4S店)在他未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让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后维修,已拆卸原装门准备装新门。本来轻微事故,维修店师傅报价修复车门只需1000多元,而4S店更换新车门定损却要1.8万多元。他怀疑4S店存在侵权、欺诈及过度维修。7月6日,4S店对此予以否认。
▲涉事4S店。
车主:
4S店未经同意过度维修
据陈先生介绍,6月28日,他的奔驰车被面包车刮碰,车门轻微受损,报轻微财产损失快速理赔流程。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他告知4S店保险专员,4S店派人到现场查看,称可能要更换车门。之后,他让对方开车回去检查,并告知车辆定损和维修方案经他确认后,才可以维修。
▲陈先生的奔驰车。
陈先生说,7月1日,4S店人员通过微信发图片给他,称已拆卸原车门,准备安装新车门。这时,他才知道4S店未经他同意,私自跟保险公司定损,并在他未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拆卸原装车门,并打算更换新车门。他马上叫停。
陈先生表示,当天,他把车损图片发给另一家汽车维修店师傅查看,对方报价修复好车门只需1200元左右。7月4日,他到4S店问车辆定损情况,才得知其车损达1.8万余元。在车损确认单上,需要四方签字确认栏也是空白的。
▲这是保险公司出具的车损确认书。
“本来是小磕小碰的事故,修复车门就行了,4S店却非要更换新车门,我怀疑4S店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当大事故来修。”陈先生说,本来对方全责,修车花多少钱跟他无关,但因4S店涉嫌欺诈、侵权及过度维修,他才跟4S店较真。这辆奔驰车是2019年12月购买的,4S店此举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保值性,因此他要求4S店赔偿1万元,并公开道歉。
回应:
不存在欺诈和过度维修
7月6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4S店,看到涉事的奔驰车停在维修车间,右后车门已拆卸放在一旁,车门上有凹陷状及多道划痕。
▲陈先生右后车门被拆卸放在一边。
据南宁恒信之星奔驰4S店售后总监赵女士介绍,事发当天,该店保险人员到现场协助陈先生处理,陈先生现场要求对受损部分全部换新配件,该店人员针对受损情况给予专业建议,并强调最终以保险公司定损核赔结果为准。获得陈先生授权后,店员联系保险公司定损。因车门受损变形达80%,需要更换新车门才能达到最佳维修效果。经保险公司定损、核损后,同意更换新车门。以上情况,他们均电话或微信告知陈先生,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才维修。
赵女士表示,7月1日凌晨,陈先生告知不更换新车门,进行修复喷漆处理。因新车门已订货回来,他们不同意更换维修方案,陈先生以他未在维修单据上签字为由,索赔1万元。
赵女士称,维修方案、与保险定损对接均符合4S店及保险公司程序。他们不存在欺诈和过度维修等情况,陈先生索赔1万元,不合理。他们的解决方案是,修复车门,维修期间可提供一辆奔驰车免费给陈先生使用等。如陈先生不接受,可寻求第三方监督和协调。
▲右后车门已拆卸。
律师:
主张贬损应提供鉴定证明
对赵女士的说法,陈先生予以否认。目前,陈先生已向12345反映情况。
对于此事,广西中钧律师事务所罗颖新律师认为,4S店作为经营者,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若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修理、重作等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陈先生主张4S店的修理行为造成车辆价值贬损,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的,也应当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车辆贬损的价值,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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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若凡 莫妮娜
校对 胡来彦
责编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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