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维护邻里和谐,2026年6月11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三江司法所联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三江村委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成功调处一起因排水沟使用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
纠纷源于三江乡三江村某屯村民李某全与李某敏之间的排水权争议。李某敏计划在天井平台边缘搭建围墙,占用现有排水沟。李某敏认为,该排水沟系其早年利用自家老屋地块自行开挖修建,权属归其所有;而李某全因新建房屋需要排水,认为该沟是必经通道,反对对方占用。双方此前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步升级,李某全遂向三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反映后,三江司法所迅速联合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村委及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勘查,并走访村中知情人,核实排水沟的历史情况,明确这条排水沟为李某敏早年依托自家老屋地块开挖形成。
6月11日上午,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李某全、李某敏到场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均主张排水沟使用权。调解员在通报调查结果后,强调处理纠纷应尊重历史事实,并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共同使用排水沟的一半位置搭建围墙,各自预留独立的排水系统,互不影响。双方自愿签订书面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有效既促进了邻里和睦,同时也体现了基层治理中依法依规、尊重事实、化解矛盾的实效,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新风。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