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紧扣“桂乡新风”专项行动部署,围绕矛盾纠纷“两降两升”工作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激活“三官一律”联动解纷机制,组织法治力量下沉乡村一线,用心化解基层疑难复杂纠纷。针对南环街道门头村一起陈年土地租赁矛盾,法院、司法所、律所多部门联动调处,坚持法理情理相融并举,成功化解多年积怨,有效提升矛盾就地化解率与群众满意度,以基层治理实效助力桂乡新风建设走深走实。
2005年,门头村委会与当事人林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村内风车扭地块交由当事人林某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历经二十余年城市迭代发展,原有租赁协议与现实发展需求不相适配,双方围绕合同解除、土地返还、费用结算、损失赔付等事宜分歧严重、长期僵持。村集体顾虑集体资产流失,企业牵挂多年经营投入,南环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协商均无果,对立矛盾持续累积。2026年4月,门头村委就该纠纷依法向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林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诉讼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表示希望依托协商途径平和化解矛盾纠纷。
刚性裁判易结案,柔性调解更暖心。为避免简单“一判了之”留下治理隐患、群众心结,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推动实现纠纷源头化解,柳南区司法局联合律所、法院组建专项调解专班,把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在纠纷一线。专班人员实地踏勘涉案地块,细致核查场地现状、设施留存及土地原貌,全面摸清纠纷症结、掌握一手实情,为精准调解筑牢基础。
调解现场,工作组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要,摒弃教条式普法、程式化办案模式。工作人员逐条梳理履约脉络、清晰界定权责边界,细致释明法律依据与诉讼风险;同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把握争议焦点,既坚守维护集体资产安全的法治底线,又充分体谅企业经营困境与搬迁压力,多轮面对面座谈疏导、点对点居中协调,引导双方放下对立隔阂、主动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反复磋商凝共识,双向包容破僵局。在多方力量协同发力下,双方自愿握手言和、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多年积怨圆满化解。
调解协议明确约定:案涉土地租赁合同于2025年6月30日正式解除;涉案企业一次性结清土地占用费、经济损失补偿共计12万元,款项于2026年7月30日前足额付清;为保障企业有序腾退、平稳过渡,准予企业延期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场地搬迁、土地平整复原工作,过渡期免收土地占用费用,案件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
此次纠纷圆满化解,是柳南区落实“桂乡新风”行动、推进“两降两升”工作的生动实践,既守住了集体资产安全底线,有力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解难、预留充足转型缓冲期,真正实现法理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治理有实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柳南区司法局将持续擦亮“三官一律”基层解纷品牌,紧扣“桂乡新风”工作要求,紧盯“两降两升”目标任务,常态化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深耕一线,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把更多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