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们乐开花了,因为小区业委会给大家发红包,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在早报君的印象里,业主只有交钱的份儿,收红包是什么操作?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并不止这一家。早在2015年7月,苏州园区都市花园就将126万公共收益,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当时,都市花园的邹女士说,平均每一户领到了401元。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拿到了钱才知道有小区“公共收益”这回事。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问,这笔“公共收益”究竟是什么?为啥我没领到过一分钱?!
啥叫公共收益?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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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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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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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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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广告,并且每个月都在换。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都是要收费。还有,比如▼
小区外车辆进入小区要收停车费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有人要在小区广场搞特卖、或做活动,要交场地租金
小区的配套商铺,有人要开店,那就得付房租
小区的会所,承包给别人经营,也要收租金
……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收钱的虽然是物业,但物业只是代为管理,这些钱都应归业主所有!
这笔钱该找谁拿?
小伙伴看到这,估计要“哀嚎”了,为什么这笔钱咱们没拿到过,应该去找谁拿?
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江苏一物业公司表示▼
每个小区的收入和利用情况不一样,以东方花园为例,园区平均物业费在2元/㎡,但作为园区老一代的小区,他们的物业费还维持在0.65元/㎡的水平,收入较新小区要少很多。
同时,年数越长小区硬件需要维护的地方越多,花钱也较多,公共收益剩下的就很少,在使用上会和业委会达成一致。所以,对这笔钱有疑惑的,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如果是没有业委会的老小区,这该怎么办呢?
毕竟,这其中也不乏有些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不主动公示小区的收益、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这时候,就要拿出法律武器,维护咱老百姓的自身权益了!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大伙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反映此问题。
早报君讲了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各位小伙伴,作为业主,你有很多权益,你的权益也有法律来保护!
来源丨南方都市报、苏州发布、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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