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听说你们已经蠢蠢欲动准备下一个假期了?
嗯哼,下个月请公休的话就可以连休8天了!
然鹅然鹅然鹅……像早报君这样一心只要工作的人,整个生活都是被工作充满的,根本没有时间休公休啊……
呜呜呜呜……该休的带薪假期没得休,难道就这样默默地过去了?敲小黑板了,最近南国早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门,告诉你带薪休假中常见的四大误区,不知道你就亏大了!
误区1:带薪假不休过了就过了
情况一:个人放弃休假
用人单位已安排了休假,个人放弃休假的,个人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不再对个人进行补偿。
情况二:因工作不能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个人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个人补偿。
案例↓↓
如在某单位上班的李女士,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由于工作量大,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其休年休假,也没有在下一年度补休。
用人单位应当对李女士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李女士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李女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情况三:未主动申请放弃
劳动者未主动申请,并不能视为自动放弃休假,除非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误区2:换单位,“休假工作年限”要重算
据介绍,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举例子↓↓
比如,员工在A公司工作了8年,然后跳槽到B公司工作3年,他工作的累计时间实际有11年,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
误区3: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
年假一定要在当年休完吗?
当然不是啦!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误区4:带薪假期含各类公共假日和周末
带薪年休假是指用工作日(带薪)休假,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但是,探亲假和产假包含了休假期间遇到的各类公共假日,请假时,遇上公共假日,不因此而顺延。
广西职工还能享受这些福利
除了带薪假期之外,自治区总工会发布新规,在广西工作的小伙伴们可有大福利了,都跟你的钱袋子有关,赶紧看看吧↓↓
更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细则
↓↓↓
是不是嗨到飞起来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郭燕群、广西工人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