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黄某明偶遇一条重约5公斤的蟒蛇,竟将其捕获带回家宰杀准备煮食。(南国早报客户端曾作报道《钦州一老汉捕杀5公斤蟒蛇,正准备煮食时,警察来了》)3月4日,由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明一案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宣判,黄某明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现场 王中轩摄
法院审理查明,2月14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黄某明在该村薄竹角岭发现一条蟒蛇,他制服蟒蛇后,用小刀将蛇头砍掉并进行剥皮。
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蛇为蟒科蟒蛇,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
黄有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法庭遂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丨梁贵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下载南国早报APP
新闻24小时不间断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