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主反映,南宁市壮锦大道与亭洪路延长线交汇处的江南锦园小区,按每户每月35元的标准收水电公摊费,而不是按房屋面积收取。有业主买了两套小户型装修合并成一套后,也被按两户进行收费,引发争议。6月11日,小区物管回应称,该目前是暂时按户收取,后期将按面积多退少补。
▲黄先生的两套小房子装修合并成了一套大房子。
6月11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业主黄先生的房子即为“二合一”户型,目前已经装修好入住。合同上明确,该房屋合并后面积为68.28平方米,房屋平面图则显示,原来的两房之间的墙比较短,用于隔开卫生间和阳台。
▲房屋平面图
物管公司出具的收据显示,黄先生10个月的公摊水电费为700元。黄先生说,该房产为合作建房,销售人员在其购房时介绍,可以把相连的两间小房子打通变成大房子,他就让开发商把两间房子装修成了一间房子,“当时没有考虑到水电公摊费的问题。”
▲收据显示黄先生10个月公摊费为700元。
黄先生认为,水电公摊费按照面积大小来收取才合理。“30多平方米的房子和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公摊水电费一样多,这很不公平啊。”
随后,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小区物管办公室。物管负责人范女士介绍称,正常情况应该是按面积进行收取,但据了解,无论房子大小,目前每户入住的居民人数都差不多,因此决定前期暂时按户收取公摊费。
范女士表示,房子于2019年1月1日交房,2019年8月才开始收取费用。对于居民反映的收费标准问题,他们后期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对之前按户收取的公摊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另外,对于两套房合并成一套房的问题,范女士表示,房子为框架结构,在合作建房过程中,开发商会按照业主的要求对房子进行建造,比如,房号为0506的就表示是05号房及06号房,但在建设过程中,两房之间的间隔就不建了。小区的居民楼每层有12户,共计480户,这些户数是确定的,多数是小户型,目前共计有20多户业主并户。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三产用地小产权房目前还无法办证,不能上市,所以合作建房者把两间房合并成一间房用于居住,没有涉及到承重墙,实际影响不大;如果是能够办证、上市的商品房这样做,影响就比较大,特别是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会影响房子的价值。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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